根据省人社厅、省公安厅《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十五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豫人社函〔2022〕261号)要求,经各县(市、区)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推荐,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,拟推荐张亚坤等16人为河南省第十五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(集体)候选人,现对其事迹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1、张亚坤,男,1988年8月出生,永城市蒋口镇红楼村人,生前在永城市西城区大隅口经营一家手机销售店。
2021年3月31日下午15时左右,张亚坤在永城市沱河北大桥南段接到其朋友尹永超的电话,得知尹永超外甥要跳河,张亚坤立即开着自己的面包车赶往北大桥。刚刚到达沱河北大桥南端,张亚坤看到尹永超的外甥谢一聪从桥上跳了下去,就赶紧拨打110报警,并快速跑向河边,跳入了冰冷的河水。由于谢一聪体重近200斤,张亚坤在救起谢一聪游回岸边过程中,由于体力不支,筋疲力尽,不幸沉入河中牺牲。2021年3月,张亚坤救人行为被永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。
2021年8月26日16时许,陈杏杏驾驶四轮电动车途经夏邑县骆集乡杨徐庄村北地时,因驾驶不当致使车身倾斜并发生滚翻,掉进了水泥路北侧的深水沟里,因沟中水太深,慢慢的整个车被水淹没,情况十分紧急。周边群众发现后,连忙呼救,常占锋听到呼救后,立即赶往现场,拿着钳子,多次下潜到三米深的臭水沟内,打碎车窗玻璃,搜救车内的人员。最终在他人的协助下,将落水者陈杏杏及其女儿王梓伊二人成功救出。2021年9月,常占锋救人行为被夏邑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。
3、崔森森,男,1988年8月出生,虞城县惠民路义和庄人,从事滴滴代驾工作。
2021年5月23日凌晨30分左右,滴滴代驾员崔森森在虞城澜湾商业街工作时,听到有人落水呼救,他立刻赶到河边,发现有一名落水女子,崔森森和另外一人立即对该女子进行施救,入水后他们合力将该女子架到救生圈上,当时河水深约3-4米,且河岸成垂直状态,体力消耗巨大,另外一人因体力不支先行上岸,崔森森不顾危险,独自在水中坚持,并把落水女子推到岸边,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,共同将落水女子营救上岸。2021年9月,崔森森救人行为被虞城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。
2020年8月17日夜9时30分许,刘学福、李强斌、袁钢强等13人正在虞城县城关镇澜湾夜市吃晚饭,这时听到河里有人在喊救命。刘学福等13人当即放下手中筷子跑到河边,发现有人在河中挣扎。刘学福边跑边打110报警电线急救电话。格力安装工人袁钢强火速跑到车边取下安装空调的专用工具安全绳、安全带,径直奔向河岸边。因河岸上岸下成垂直状,非常陡峭,同时又有栏杆,且水深约4-5米,给营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危险。时间就是生命!袁钢强、李强彬两人不由分说系上安全带,下到河中施救,付俊领、王祥、刘振锋、卢昊昊、刘学福、刘现兵、屈红波、孙源、徐运强、张培、窦建强等人在岸上拉住安全绳。两人下水后,李强彬托起落水者头部以防被水呛到,危急时刻袁钢强把自己的安全带解下系到落水者身上,岸上所有人员合力把落水者拉上岸,得以获救。2021年3月12日,袁钢强等13人集体救人行为被虞城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。